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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正天论表 西晋 · 鲁胜
 出处:全晋文
若臣言合理,当得改先代之失,而正天地之纪。
如无据验,甘即刑戮,以彰虚妄之罪(《晋书·隐逸鲁胜传》)
正天论 西晋 · 鲁胜
 出处:全晋文
冬至之后立晷测影,准度日月星。
臣案日月裁径百里,无千里;
星十里,不百里(《晋书·鲁胜传》)
注墨辨叙 西晋 · 鲁胜
 出处:全晋文
名者所以别同异,明是非,道义之门,政化之准绳也。
孔子曰:「必也正名,名不正则事不成」。
墨子著书,作《辩经》以立名本,惠施、公孙龙祖述其学,以正别名显于世
孟子墨子,其辩言正辞则与墨同。
荀卿、庄周等皆非毁名家,而不能易其论也。
名必有形,察形莫如别色,故有坚白之辩。
名必有分明,分明莫如有无,故有无序之辩。
是有不是,可有不可,是名两可
同而有异,异而有同,是之谓辩同异。
至同无不同,至异无不异,是谓辩同辩异。
同异生是非,是非生吉凶,取辩于一物而原极天下之污隆,名之至也。
邓析秦时名家者,世有篇籍,率颇难知,后学莫复传习,于今五百馀岁,遂亡绝。
《墨辩》有上下《经》,《经》各有《说》,凡四篇,与其书众篇连第,故独存。
今引说就经,各附其章,疑者阙之。
又采诸众杂集为《刑》《名》二篇,略解指归,以俟君下。
其或兴微继绝者,亦有乐乎此也(《晋书·隐逸鲁胜传》)
策断(二) 北宋 · 苏轼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九六○
臣闻用兵有可以逆为数十年之计者,有朝不可以谋夕者。
攻守之方,战斗之术,一日百变,犹以为拙,若此者,朝不可以谋夕者也。
古之欲谋人之国者,必有一定之计。
勾践之取吴,秦之取诸侯,高祖之项籍,皆得其至计而固执之。
是故有利有不利,有进有退,百变而不同,而其一定之计未始易也。
勾践之取吴,是骄之而已。
秦之取诸侯,是散其从而已。
高祖之项籍,是间疏其君臣而已。
此其至计不可易者,虽百年可知也。
今天下晏然未有用兵之形,而臣以为必至于战,则其攻守之方,战斗之术,固未可以豫论而臆断也。
然至于用兵之大计,所以固执而不变者,臣请得以豫言之。
西戎、北胡,皆为中国之患。
西戎之患小,北胡之患大。
此天下之所明知也。
管仲曰:「攻坚则瑕者坚,攻瑕则坚者瑕」。
故二者,皆所以为忧。
而臣以为兵之所加,宜先于西。
故先论所以制御西戎之大略。
今夫邹与鲁战,则天下莫不以为鲁胜,大小之势异也。
然而势有所激,则大者失其所以为大,而小者忘其所以为小,故有以邹鲁者矣。
夫大有所短,小有所长,地广而备多,备多而力分,小国聚而大国分,则强弱之势,将有所反。
大国之人,譬如千金之子,自重而多疑。
小国之人,计穷而无所恃,则致死而不顾。
是以小国常勇,而大国常怯。
恃大而不戒,则轻战而屡败。
知小而自畏,则深谋而必克。
此又其理然也。
夫民之所以守战至死而不去者,以其君臣上下欢欣相得之际也。
国大则君尊而上下不交,将军贵而吏士不亲,法令繁而民无所措其手足。
若夫小国之民,截然其若一家也,有忧则相恤,有急则相赴。
凡此数者,是小国之所长,而大国之所短也。
使大国而不用其所长,常出于其所短,虽百战而百屈,岂足怪哉!
且夫大国,则固有所长矣,长于战而不长于守。
夫守者,出于不足而已。
譬之于物,大而不用,则易以腐败,故凡击搏进取,所以用大也。
孙武之法,十则围之,五则攻之,倍则分之,敌则能战之,少则能逃之,不若则能避之。
自敌以上者,未尝有不战也。
自敌以上而不战,则是以有馀而用不足之计,固已失其所长矣。
凡大国之所恃,吾能分兵,而彼不能分,吾能数出,而彼不能应。
譬如千金之家,日出其财,以罔市利,而贩夫小民终莫能与之竞者,非智不若,其财少也。
是故贩夫小民,虽有桀黠之才,过人之智,而其势不得不折而入于千金之家。
何则?
其所长者不可以与较也。
西戎之于中国,可谓小国矣。
向者惟不用其所长,是以聚兵连年而终莫能服。
今欲用吾之所长,则莫若数出,数出莫若分兵。
臣之所谓分兵者,非分屯之谓也,分其居者与行者而已。
河西戍卒,惟患其多,而莫之适用,故其便莫若分兵。
使其十一而行,则一岁可以十出;
十二而行,则一岁可以五出。
十一而十出,十二而五出,则是一人而岁一出也。
吾一岁而一出,彼一岁而十被兵焉,则众寡之不侔,劳逸之不敌,亦已明矣。
夫用兵必出于敌人之所不能。
我大而敌小,是故我能分而彼不能。
此吴之所以肄楚,而隋之所以狃陈欤?
夫御戎之术,不可以逆知其详,而其大略,臣未见有过此者也(《苏文忠公全集》卷九。又见《文编》卷四一。)
使:原缺,据郎本卷一九补。